国家卫生健康委在1月20日的发布会上宣布,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以减轻患者的就医压力。财务司司长刘魁指出,这是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八件实事之一。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完善和改进门诊预交金制度,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同时指导医疗机构采用多种移动支付方式,扩大结算渠道,提升患者就医便利性。此外,在脱贫攻坚期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农村贫困患者在本地区住院治疗时无需预交费用,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自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不仅会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还会限时清退患者以前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为避免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可以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预收费用。
刘魁举例说明,如果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三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费用是3000元,那么该医院向这类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不得超过3000元。
近期,国家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安排,制定和发布技术指引来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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