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子致溺亡案有新进展 凶手已被执行死刑!河南驻马店平舆县发生的一起强奸并导致19岁女生溺亡的案件持续引发关注。7月11日,被害人母亲透露,被告人陈林已于6月底被执行死刑,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正在财产查控阶段。
据此前报道,2024年7月25日晚,被告人陈林和朋友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陈林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偏僻地段,两次企图强奸未遂。闫某为躲避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她逃脱报警,折断水塘边的小树用树杆多次敲打闫某身体,导致其溺水死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宣判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审证据及检察机关二审出示的新证据,陈林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林对深夜在公共道路上行走的被害人心生歹念,意图调戏,被朋友劝阻后仍不放弃,又返回将被害人诱骗至偏僻树林处,以扼颈等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第一次强奸未能得逞后,又挟持被害人至更偏僻的水塘边,继续以扼颈手段实施强奸,并对趁机逃跑的被害人穷追不舍,致其掉入水塘中。陈林因恐怕罪行败露而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使用树杆敲打被害人身体致其溺亡。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认罪认罚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最终改判死刑。
距离女儿遇害已过去近一年的时间,陈女士表示会在一周年的时候去看望女儿。“我们的诉求就是杀人偿命,现在陈林已经被执行死刑,我们也没有别的诉求了。”陈女士目前仍一个人在县里租房子住,对于未来的生活还没有具体打算。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新闻1+1,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zmdnky.org.cn/article/16646.html